(一)办公室(党建办)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和机关后勤工作。承担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和公文、档案、信访、机要、保密、统战、民族宗教、卫生健康、公共节能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群团、党风廉政、政治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及机关党建日常工作。承担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以及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牵头办理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发展规划科
统筹研究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实施的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结构调整。组织开展“三农”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研究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内审科)
承担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执规监督、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审批改革相关工作的受理、审核、监督管理,承担农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及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指导信用体系建设、农业营商环境优化、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财政及机关财务内部审计、绩效管理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财务人事科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和执行部门财政预算及机关财务管理。研究提出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承担监督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承担农业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农业农村系统评选表彰,指导农业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鉴定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粮油种业科
拟定全县粮油、蔬菜生产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两区”划定成果保护及规划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米袋子”、“菜篮子”工程,指导粮油、蔬菜作物区域布局、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肥料及农药的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化肥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牵头承担节水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情信息工作。牵头统筹种业振兴有关工作,承担粮油种业振兴政策起草和实施。负责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特色产业与加工科
负责拟定全县经济作物发展政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作物区域布局、结构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并提出发展政策建议。拟定促进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负责农业企业的培育、引进、监测管理。指导协调农业农村各产业间的结构调整、乡村产业发展和综合平衡工作。拟定全县经济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经济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拟订全县农产品加工业和涉农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和技术研发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地方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指导经济作物重大技术推广和绿色种植制度构建,组织开展经济作物生产信息调度分析。提出经济作物产品产需调控建议。承担农业展会管理协调指导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农业生态与能源科
拟订全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牵头统筹农业面源污染有关工作。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乡村建设与社会事业促进科
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推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工作。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酬劳管理工作。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九)农村经营管理科
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改革与建设,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政策建议。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及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承担农业统计和农村经济统计、居民收入调查、固定观测点等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农业安全监管科
编制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负责本系统应急处置工作。牵头负责农业品牌建设、农产品“两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培育和组织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重庆名牌农产品。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和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牵头统筹农业抗灾救灾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地方相关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科教信息科
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智慧农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和信息进村入户建设。承担“互联网+三农” 农业农村信息化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等相关工作。承担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秀山分校相关工作。负责农产品市场预测、预警,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指导农业农村政务信息、农业信息服务。承担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高素质农民等农民培育培训工作,开展高素质农民后续跟踪管理、认证管理。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民体育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畜禽水产科
拟订全县畜牧业、兽医事业、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牧良种技术推广、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指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监督指导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动物防疫。承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畜牧行政审批、畜禽统计工作。负责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和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网络信息系统管理。监督管理畜禽屠宰、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管理培训和动物诊疗活动管理。拟定全县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畜禽品种及配套体系管理。拟订全县渔业发展政策、规划,执行渔业地方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渔业产业调整和标准化生产,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帮扶与监督检查科
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组织起草全县帮扶政策,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牵头推进易地搬迁后续产业扶持。协同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保障工作。承担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区域协作促进科
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协调落实东西部协作工作,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革命老区帮扶和乡村发展。承担全县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农机管理科
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农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承办农机经销商和补贴机具审核申报,负责购机网络售后服务网点建设,落实农机补贴政策。负责农机作业监督、农机安全监理、农机抗灾救灾。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机产品进行检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指导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宣传、引进、展示、演练、试验示范和推广。承担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农田建设科
组织编制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承担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并指导乡镇加强建后管护。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